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与表
决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和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等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满足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完成后的财务核算衔接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
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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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7 号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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