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且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
华科技”)于2016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君康人寿”)的通知,根据企业经营的资金需求,君康人
寿于2016年12月2日、22日、28日、29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
计22,346,313股,累计减持达本公司总股本的5.01%。本次减持后,君
康人寿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8,591,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682%。
具体情况如下:
一、君康人寿减持情况
1、君康人寿减持股份明细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区间(元/股) (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016.12.2 15.00 6,000,000 1.34519
君康人寿保险 大宗交易 2016.12.22 13.06 12,636,413 2.83306
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13.34-
集中竞价 3,709,900 0.83175
2016.12.29 13.54
合 计 22,346,313 5.01000
2、本次减持前后君康人寿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君康人寿保险 无限售
40,937,913 9.17819 18,591,600 4.16820
股份有限公司 条件股份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君康人寿不存在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等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6】1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
规则的规定。
2、君康人寿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16年12
月22日,君康人寿持有本公司股份22,301,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995%,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详见本公司发布于2016年
12月24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63《关于股东
减持且持股比例低于5%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发布于2016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4、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