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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31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接到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的通知,其
 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至 29 日通过“长江资管招商 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911,36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02%。现将增持股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增
 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系基于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控股股东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根据资金筹措情况拟增持股份累计增持规模为人民币 2
 亿元至 4 亿元。在价格不高于 55 元每股前提下,承诺增持规模至少为人民币 2
 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自 2016 年 5 月 3 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拟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四)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55 元每股。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16 年 5 月 3 日起不超过一年,根据
 市场情况选择时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六)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为台海集团自筹资金。
      二、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
      2、增持方式:增持人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
成立“华润信托睿宏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述信托计划中优先委托人的认
购资金与劣后委托人的认购资金比例为 1:1,上述增持人为劣后委托人,其所认
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该信托计划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投向“长江资管招商 7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并通过该资
产管理计划账户在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占公司
                                   增持均
增持                                          增持数     总股本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价(元/                          交易金额(元)
股东                                          量(股)    比例
                                    股)
                                                         (%)
         竞价交易   2016-12-21   54.0909       70,151    0.0162    3,794,531.37
烟台
         竞价交易   2016-12-22   54.8944      144,000    0.0332    7,904,798.53
市台
         竞价交易   2016-12-23   54.5619      182,000    0.0420    9,930,266.00
海集
         竞价交易   2016-12-26   53.3737      149,800    0.0346    7,995,373.00
团有
         竞价交易   2016-12-27   53.1641      150,000    0.0346    7,974,620.00
限公
         竞价交易   2016-12-28   52.9228       47,500    0.0110    2,513,834.18
 司
         竞价交易   2016-12-29   52.8376      167,911    0.0387    8,872,010.89
                    合计                      911,362    0.2102 48,985,433.97
      本次台海集团通过“长江资管招商 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增持公司股
份 911,36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02%,金额 48,985,433.97 元(不包含佣
金手续费)。
      四、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股数                  本次增持后持股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台海集团       182,883,231       42.1848%       183,794,593       42.3950%
    本次增持前,台海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883,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42.1848%。本次增持后,台海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883,231 股,通
过“长江资管招商 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11,362 股,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183,794,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3950%。
    五、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台海集团本次合计增持金额 48,985,433.97 元,占承诺增持计划总额的
24.4927%,后续将按照 2016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即总增持金额不低于 2 亿元。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等行为,相关增持价格范围则以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
格为准。
    3、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 6 个
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本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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