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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球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30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以电话及
邮件通知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
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3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文亮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4 人,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同意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相关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瑞莱嘉誉”)发来的《关于提请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函件(详
见瑞莱嘉誉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披露平台自行披露
的《关于提请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及公司公告临 2016-153)。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该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刘士林未出席会议,未书面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视为其放弃表决。
   公司董事会将会积极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在本董事会
决议后五日内发布相关股东大会通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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