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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3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14:00时在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0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郝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圣莱达
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文化”)与星美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美影业”)联合投资摄制影视作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
共同投资方星美影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控制的一家公司,因此本次联
合投资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郝彬、晏长青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0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2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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