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18 日以传真、电子
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 A 楼 1906 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吴光美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 3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东至东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与东至双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至双兴”)投资
设立东至东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水务”),作为东至县
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 PPP 项目的运营公司。东华水务注册资本 1062 万
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850 万元,占 80%;东至双兴出资 212 万元,
占 20%。
详见发布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
科技 2016-060 号《关于投资设立东至县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 PPP 项目
项目公司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发布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
科技 2016-066 号《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发布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的巨潮资
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
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