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星期四)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 132 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通讯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位,实到董事 7 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建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申报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同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的第 162736 号《接收凭证》;
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736 号);
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2736 号),并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一次反馈意见回复材
料;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162736 号),并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二次反馈意见回
复材料,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材料。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
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60527 号),因新时代证券涉嫌证券违法
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新时代证
券立案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被暂停审核。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
情形》(以下简称“《监管问答》”)进行了修订,《监管问答》指出“发行人的保
荐机构因保荐相关业务(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
查,尚未结案的,保荐机构应当对其推荐的所有在审发行申请项目进行全面复核,
重新履行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和合规程序,最终出具复核报告,确定相关项目是否
仍符合发行条件,是否仍拟推荐,拟继续推荐的,可继续依法履行后续核准发行
程序”。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材料进行了全面复核,在重新履行
内核程序和合规程序后,认为公司本次重组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条件,同意继续担任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了复核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核。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