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 2016 358
关于恢复审查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材料的请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股份”)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取得贵会第 162736 号《接收凭证》,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16273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收到贵会《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736 号),
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向贵会提交了一次反馈回复材料;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收到贵会《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736 号),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向贵会提交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向贵会提交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材料。
2016 年 12 月 22 日,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60527 号),因新时代证券
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新时代证券立案调查。
根据有关规定,申科股份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审查被中止。根据贵
会 2016 年 12 月 9 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中止审查的情形(2016 年 12 月 9 日修订)》的相关规定,新时代
证券经过全面审慎复核后认为申科股份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同意继
续担任申科股份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特向贵会申请恢复审查申
科股份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请贵会批准为盼。
妥否,请批示。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公司 申科股份 恢复审查 申请
分 送: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9 日印发
核稿:万勇 校对:蒋旭丽 共印肆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