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函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 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公司 2017 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2017 年公司本部与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 司下属的多家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飞集成已经向本人提交了 上述交易的相关资料,本人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成飞集成相关 人员进行了询问。本人作为成飞集成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提交给成飞集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人特此声明:本人出具本同意函,不表明本人有义务在董事会会议上对前 述交易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 杜坤伦、冯渊、李世亮 2016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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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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