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并
审议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所议事项,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以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董事的提名方式及表决、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2、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宗顺先生、倪永锋先生、石晓卿先生、孙毓魁
先生、许培辉先生、周焕明先生、蒋南先生、李世亮先生、盛毅先生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符合担任董事职务,并且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同意推选李宗顺先生、倪永锋先生、石晓卿先生、孙
毓魁先生、许培辉先生、周焕明先生、蒋南先生、李世亮先生、盛毅先生担任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蒋南先生、李世亮先生、盛毅先生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同意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调整后的独立董事及津贴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多家公司的关联交易
事项均为日常经营所需。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
2、在表决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时,相关
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
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杜坤伦、冯渊、李世亮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