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
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投资成立蓬莱华录健康养老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6 年 9 月,易华录、控股子公司华录健康养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录养老”)、烟台金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金宇”)与蓬莱市民政局
签订蓬莱市智慧养老 PPP 项目合同,项目金额为 7.08 亿元。根据合同约定,需
由中标单位和当地政府共同出资成立蓬莱华录健康养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
莱养老 SPV 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蓬莱养老 SPV 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拟由易华录出资 2850 万元
人民币,占 19%股权;华录养老出资 5400 万元人民币,占 36%股权;烟台金宇出
资 5250 万元人民币,占 35%股权;蓬莱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500 万元人民
币,占 10%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来源于易华录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项目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关于审议投资成立蓬莱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易华录与蓬莱市政府签订蓬莱市智慧城市 PPP 项目合同,项
目金额为 12.43 亿元。根据合同约定,需由中标单位和当地政府共同出资成立蓬
莱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 SPV 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
建设与运营。
蓬莱 SPV 公司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易华录出资 22500 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为 90%。蓬莱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25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10%。
本次对外投资来源于易华录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项目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审议设立河北分公司的议案
当前河北市场潜力巨大,易华录在河北地区拓展多年,资源丰富,目前各方
面情况具备了分公司实体经营的前提条件,预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保障项目
落地,实现本地化运营,拟设立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负责河北省内的公司主营业务拓展、销售、施工等工作。依据易华录的战略发展
方向,立足这两年业务铺垫的成果,拓展业务多渠道方向,逐渐形成分公司新的
业务增长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四、关于审议设立西藏分公司的议案
西藏市场作为西部偏远地区,现已进入智慧城市和智能交通项目的快速建设
期,今年,西藏将完成规划内交通建设投资 120 亿元,完成规划外超常规项目投
资 100 亿元,建设内容包括以构建智能交通为出发点,以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
行为、机动车辆行驶轨迹、交通信号联网控制为主要目标。由此可见,西藏市场
潜力巨大,西藏市场的开拓对于公司完善市场布局具有积极的作用。为了能够更
好的在西藏地区开展工作,进一步开拓新兴市场板块,充分结合西藏地区各级政
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需求,高举高打,力争将智能交通、智慧城市、平安城市建
设推进到西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拟设立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五、关于审议变更公司英文全称及简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品牌形象需要,保持与公司商标的一致性,同时作为深
港通标的,方便投资者更明确地认知公司,公司拟将英文全称及英文简称变更如
下:
原公司英文全称为: “BEIJING E-HUALU INFO TECHNOLOGY CO., LTD”
现变更为: “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原英文简称为:“YHL”
现变更为:“E-HUALU”
上述变更不影响公司的中文全称以及中文简称,公司中文全称仍为“北京易
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仍为“易华录”;公司证券简称以及证
券代码保持不变,证券简称仍为“易华录”,证券代码仍为“3002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鉴于公司拟使用
新的英文全称及简称,公司决定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英文全称的内容,修订情况
如下:
原章程: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E-HUALU INFO TECHNOLOGY CO., LTD
修订后的条款: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