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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2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陈沛云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2 月 24 日以书
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沛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选举张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上述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当选人简历详见 2016 年 12 月 3 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选举陈沛云先生(董事长)、徐茂顺先生(独立董事)、张立刚先生(董事)、
张林军(董事)、徐洪威(董事)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董事长陈沛云
先生任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选举王蕊女士(独立董事)、张世兴先生(独立董事)、孙吉强先生(董事)
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王蕊女士任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选举张世兴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王蕊女士(独立董事)、陈
沛云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张世兴先
生任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选举王蕊女士(独立董事)、徐茂顺先生(独立董事)、张立刚先生(董事)
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王蕊女士任主任委员(会议召集
人)。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上述公司各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 2016 年 12 月 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
券时报》上的《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张林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聘任张立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聘任张创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聘任徐洪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聘任县福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聘任任德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聘任胡新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聘任董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聘任王正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聘任刘建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其中,王正庄已于 2007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 628 号,
    联系电话:0532-88817759     传真:0532-88817462   邮箱:
    wzz3333@126.com。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经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张林
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立刚、张创业、徐洪威、县福全、任德鹏、胡新文、董坚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刘建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正庄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特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了解上述高管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上述高管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林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立刚、张创业、徐洪威、县福全、任德
鹏、胡新文、董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正庄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峰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三项至第四项议案涉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
     历详见附件。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大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张大伟于 2011 年 2 月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编号:2011
-2A-120)。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 628 号,联系电话:0532-88817759
传真:0532-88817462    邮箱: hanhe1@hanhe-cable.com,    张大伟简历详见
2016 年 12 月 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高管等简历:
   张林军 ,总经理,男,1970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陕西
工商学院商业经济专业。曾任青岛黄海海藻工业集团公司营销计划员,本公司市场开发部经理。
2001 年至 2013 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2 月 27 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4 年
12 月 31 日任公司总经理。
    张林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5025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1%,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张林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立刚,副总经理,男,1975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东
北财经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青岛市崂山区十佳青年。曾任青岛电力电线电缆厂销售计划员,
大连汉河电缆有限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0 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3 年 12 月 27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任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立刚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2512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76%,
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立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创业,副总经理,男,197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南科技大学工商管
理专业毕业,质量工程师。曾任检验员、计量员,检验部部长,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任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2 月 27 日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张创业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5025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1%,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张创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洪威,副总经理,男,1965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程
师,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工材料与绝缘技术专业硕士、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硕士。曾任哈尔滨电缆厂
一分厂工程师、副厂长,哈尔滨电缆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2003 年至 2013 年担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201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任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2 月 31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徐洪威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2512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76%,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徐洪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县福全 副总经理,男,197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安理工
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毕业,电气工程师。曾任母线槽产品开发主设计、母线工程技术组
长、母线车间技术负责人、母线分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建筑市场事业部总经理。
2013 年 12 月 27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县福全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5025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1%,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县福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德鹏 副总经理,男,1973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助理工程师,毕业于
青岛海洋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曾任青岛塑料模具实业公司质量主管。2002 至今担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
    任德鹏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思夏先生的侄女女婿,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2512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7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任德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新文 副总经理 男 1974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电厂热能
专业毕业,曾任检验员、塑力缆分厂厂长、交联分厂厂长。2010 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胡新文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5025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1%,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胡新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坚,男,1979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一级采购
师,大专学历。2000 年至 2004 年担任崂塑建材集团公司会计, 自 2005 年至 2014 年历任公司
塑力缆分厂成本核算员、导体分厂厂长,交联分厂厂长,2015 年任总经理助理、采购部部长。
2016 年 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坚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5025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1%,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董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正庄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男,1969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高级咨询师,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应用数学专业。王正庄先生是青岛市档案管理先进分子、青岛
市工会工作先进分子等。曾任青岛电力电线电缆厂电气维护助理工程师,青岛电力电线电缆厂办
公室文秘,担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8 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 年 12 月 27 日
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正庄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2512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76%,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王正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建军,财务负责人, 男,1976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
师,毕业于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在职研究生。刘建军先生自
2001 年一直担任本公司财务部成本中心主管。2010 年至 2015 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2016 年
1 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刘建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2512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76%,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刘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峰,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男,197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毕业于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9 年至 2012 年担任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2013 年至 2015 年任公司财务中心会计科主管。2016 年 1 月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张峰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1381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42%,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张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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