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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长城: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27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长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该
事项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2016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993 号,以下简称“《反
馈意见》”)。根据该《反馈意见》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 79 号)
    (1)具体情况
    2013 年 8 月 15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 79 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在第三季度报告中预告 2012 年度业绩将亏损
约 500 万元-800 万元,2013 年 1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 2012 年度业绩修正公告由
预计亏损转为预计盈利约 150 万元-225 万元。2013 年 4 月 13 日,你公司发布业
绩快报披露 2012 年度业绩亏损 24.73 万元。2013 年 4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了
2012 年年度报告,实际业绩为亏损 24.73 万元,且公司股票因连续两年亏损而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 2.1 条、第
11.3.3 条和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为此,我部特发此函对你公司予以警示。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
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整改情况
    收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
合规性建设,进一步提高财务的管控能力,强化内部控制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对
不可控因素的预判能力,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以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201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中
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 112 号)
    (1)具体情况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中冠纺织印染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 112 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布公告称:‘2013 年 12 月 6 日,
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与中国房地产(香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约,
并在买卖双方律师的见证下完成,售楼款项已经全部收到。目前买卖合同已交香
港政府注册处登记备案。’根据你公司 2013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深圳中冠纺织
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上述交易预计产生约人民币 908 万元的利润,
可帮助你公司实现 2013 年度扭亏为盈的目标。但你公司对上述重大交易履行首
次披露义务后,没有及时披露与相关当事人签订买卖合约的进展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7.6 条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
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整改情况
    收到监管函后,公司及全体董事完全接受贵部的批评教育,认真总结工作中
存在的不足,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并向深证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及有关部
门请教,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14 年 1 月 3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进行了复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有其他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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