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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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2 月 26 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科技”)
及全资子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国际电子”)接到全国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2016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
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6〕149 号),中新科技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通过,中新国际电子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中新科技和中新
国际电子将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 GR201633000861 和
GR201633000563,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发证日期均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中新科技和中新国际电
子自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
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