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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2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终止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净额 27,326,134.9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净额 27,326,134.9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6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社会公开发行方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85 元,共计募集
资金 35,724.7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674.19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
述募集资金进行了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28 号)。
公司已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新建年产 2000 万支滴眼液生产线项目                          9,978
   2     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                  5,292
   3     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目                                        2,899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504
   5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9,000
                         合计                                       30,673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已累计投   募集资金
  序号       投资项目                                                进度
                                  投资金额      资金额     余额
    新建年产 2000 万支
   1                           9,978.00 7,698.41 2,279.59 77.15%
    滴眼液生产线项目
    新建年产 2200 万袋
   2    (软袋)大输液生产     5,292.00 2,598.79 2,693.21 49.11%
    线项目
    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
   3                           2,899.00 2,890.53      8.47 99.71%
    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504.00 1,241.64         0 35.43%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
   5                           9,000.00 9,000.00         0   100%
    流动资金
            合计              30,673.00 23,055.48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未包括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1,241.64 万元后已完成新建 110 个
营销网点的建设,其结余的募集资金 22,623,617.70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 22,623,617.70 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新建年产 2000 万支滴眼液生产线项目”
和“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尚未全部完成,其他项目
均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年产2200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经济开发
区新明路1588号。本项目计划投资建设两条非PVC软袋大输液生产线,建成后将
形成年产2,200万袋(软袋)大输液的生产规模,其中年产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
钠注射液1,000万袋,年产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200万袋,年产体液平衡
类注射液1,000万袋。项目总投资5,29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917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投资375万元。预计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预计2017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项目建成后,实现内部收益率为28.12%(税后)。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生产车间、公用动力配套设施及厂区工程的建设。截
止 2016 年 12 月 16 日,该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入为 25,987,900 元,剩余募集资
金净额 27,326,134.91 元(含专户累计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 394,034.91 元)。
       三、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近几年医药行业政策密集出台,在医保控费的大环境下,药品中标价格逐步
下移,限制抗生素在医院临床的用量以及门诊停止输液等因素的叠加,对本项目
的投资预期收益产生了不利影响,公司现有软袋产能基本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
充分有效利用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实施本项
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已有产能情
况和该项目产品的市场情况,决定终止实施“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
液生产线项目”。故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
展。
       五、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终止后,为最大限度发
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项目截止 2016 年 12 月
16 日剩余募集资金 27,326,134.91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主要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
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将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10)),公司计划将终止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后
的剩余募集资金 27,326,134.91 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实际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再做销户
处理。
    公司承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以上述资
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新建年产 2200 万
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当
前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莎普爱思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和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因此,保荐机构对莎普爱思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和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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