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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2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增资
     增加投资金额:82,658,139.97 元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强身药业”)增资 82,658,139.97 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0 号)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获准向 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73,626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36.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4,999,986.4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0,808,112.77 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496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投入额
    1      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                 34,600.00     34,600.00
    2      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项目         5,215.00       5,215.00
    3      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           4,551.00       4,551.00
           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
    4                                             8,464.00     6,134.00
           仓库项目
                     合计                        52,830.00    50,500.00
       二、以募集资金增资情况
    根据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和“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
库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拟按照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进度和资金实际需要分批进行增资,本次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强身药业增资人民币 82,658,139.97 元,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本次对强身药业增资 82,658,139.97 元,其中
增加注册资本为 8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2,658,139.97 元,增资后强身
药业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3,18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强身药业注册资本及公司持有强身药业股权比例情况如
下:
                          增资前                      增资后
    名称    注册资本(万 持 有 股 权 比 注册资本(万 持 有 股 权 比
                元)          例            元)          例
   强身药业             5,180         100%        13,180          100%
    强身药业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管存,并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
该部分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强
身药业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4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东丰县东丰镇东兴路 58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康
    经营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液、散剂、 丸剂(蜜丸、
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煎膏剂、酒剂、酊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7,070.72 万
元,负债总额 7,447.75 万元,净利润-275.3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的增资,有利于优化全资子公
司财务结构,提高其融资能力和资本实力,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将有助于其更好
的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向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
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浙江莎普爱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要求,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2,658,139.97 元,对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向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
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强
身药业增资人民币 82,658,139.97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为 80,000,000 元,增
加资本公积 2,658,139.97 元,增资后强身药业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3,180 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莎普爱思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及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公
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莎普爱思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及向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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