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相关股东《关于提请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ST慧球”)于近日收到了相关
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发来的《关于
提请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函件(详见瑞莱嘉誉于2016年12月26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披露平台自行披露的《关于提请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
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公司接到上述函件后非常重视,将于近日召开董事会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