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0日分
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川女士
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增加提供委托
贷款有利于控制公司整体资金成本,定价合理,并且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控制范围内,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