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证券代码:002531 公告编号:2016-093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严俊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6年12月21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充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补充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
2、《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4,266.53 万元
对价收购珠海广投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珠海南方广立风电设备有
限公司 24.5%股权。转让后,公司拟将珠海南方广立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名称变更
为天顺(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并授权
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6)。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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