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
监事会主席谢萍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通过专人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补充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补充会计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补充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