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的议案,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解除董事及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职务的意见
1.鉴于公司董事陈义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无法履行董事职责,
为保障董事会有效运行,本次提议解除陈义生董事及董事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无故免除情况,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解除陈义生董事及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委员职务。
二、关于解聘总裁职务的意见
1.鉴于公司总裁陈义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无法履行职责,本
次提议解除陈义生先生总裁职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无故免除情况,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2.同意公司董事会解聘陈义生总裁职务。
三、关于由公司副总裁张海涛代行总裁职务的意见
1.同意由公司副总裁张海涛代行总裁职务。
2.相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厉培明 徐长生 张兆国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