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上市,2016 年 12 月 22 日、 12 月 2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
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
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自查,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