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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24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
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化龙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车集团武昌车辆厂支付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补
偿款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接受中车集团武昌车辆厂支付的 1.2 亿元人民
币补偿款。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接受中车集团
武昌车辆厂支付的 1.2 亿元人民币补偿款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行为;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
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刘化龙、奚国
华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将资阳中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协议转让给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资阳中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价值 44,800.78 万元人民币)协议转让给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方案切实可
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审议
本次交易的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刘化龙、奚国
华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请
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成华区部分土地处置事项
的议案》。
    同意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将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北路 31 号原厂
区内约 347 亩(最终以成都市规划、国土相关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土地进行处
置,由成都市成华区政府指定的成都成华棚户区惠民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总
价约 109,305 万元(315 万/亩*347 亩)进行收储,最终价格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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