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中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王宇骅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辞去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的职务。经由公司股东提名、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
事会拟提名张枫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
理。经审阅张枫华先生的相关资料,张枫华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张枫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同意聘请张枫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本次提名及聘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
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昆冈 黄新民 田梦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