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
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 1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4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
有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 15%股权的议案》。鉴于评估报告已过
时效期,公司拟重新委托评估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继续挂牌转
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5 日、12 月 7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为清理和处置低效长期股权投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
回报,尽快完成股权转让,公司聘请原中介机构重新进行审计、评估。
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转
让其持有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元正
评报字【2016】第 212 号),评估结论为: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体育商城股东净资产账面价值 10,479.52 万元,评估值
16,549.66 万元,评估增值 6,070.14 万元,增值率 57.92%。公司持
有体育商城 15%股权,所持 15%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2,482.45 万元。公
司拟履行国资备案程序后,以评估值为挂牌底价,继续在大连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该股权,最终转让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继续公开挂牌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八届十
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给予了事先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本次继
续公开挂牌转让股权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四)审计报告
(五)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