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6,730.62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黔鑫”)提供委托贷款 16,730.62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委托贷款将用于安顺黔鑫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安顺黔鑫成立于 2012年 2月;注册资本:7,867.3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卢健川;注册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贵黄路东段供水总公司综合办公楼内;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及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工程;环境治理业;市政设施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水资源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经营;环保设备销售。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安顺市供水总公司持有其49%股权。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安顺黔鑫经审计的总资产 9,506.70万元,净资产
9,506.7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13.41万元。
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安顺黔鑫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45,136.06 万元,净
资产 9,725.56 万元。2016 年 1—11 月营业收入 1,975.07 万元,净利润 218.80
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安顺黔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277,627.66
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2月 23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