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慧球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23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暨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慧球科技”)就公司与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的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情况及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7 日发布了《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
诉讼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143),公司因与深圳市瑞莱嘉誉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被申请人”)损害公司利益
责任纠纷一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案号
为【2016】粤 03 民初 2831 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
圳中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全文如下: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损害公司
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向本
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价值人民
币 287971652 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担保人深圳市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
市富恒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出具保函为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
款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价值人民币 287971652 元的
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
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裁定已即时生效,公司目前暂无法预计该重大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平、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16】粤 03 民初 2831 号);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