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公司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减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收到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才聚”)关于
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公司 IPO 时三才聚的承诺,因资金需求,三才聚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 14,175,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方式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北京三才聚
投资管理中 2016 年 12
8.77 元 大宗交易 14,175,000 20.17%
心(有限合 月 21 日
伙)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0,263,879 3.56% 56,088,879 2.85%
北京三才
聚投资管 其中:有限售条
56,088,879 2.85% 56,088,879 2.85%
理中心 件股份
(有限合
无限售条件股
伙) 14,175,000 0.72% 0
份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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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才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三才聚进一步承诺:在前述承诺的基础上,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三才聚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三才聚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三才聚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符合每年转让的股份
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四、备查文件
三才聚关于公司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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