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接
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函告,
获悉新乡白鹭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大股 质押开始 本次质押占其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 质权人 用途
东及一致行动人 日期 所持股份比例
新乡白鹭投资 2016 年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生产经
否 9,000,000 6.23%
集团有限公司 月 20 日 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营需要
合 计 - 9,000,000 - - 6.23%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412,993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1.09%。新乡白鹭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69,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07%。
二、备查文件
1、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