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达晨财智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则的要求,我们作为湖南电
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
于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中涉及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优先增资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达晨财智”)本次向其核心管理团队实施定向增资扩股,是为了
把核心管理团队利益与达晨财智长远发展的紧密结合,有效激励管理
团队,增强管理团队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有利于达晨创投进一步
做强做大。公司放弃达晨财智本次增资中相应的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对达晨财智的优先增资权。
二、关于所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在会前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并就
达晨财智本次定向增资扩股相关事项向我们进行了说明,本次增资扩
股涉及到原已少量持有达晨财智股权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为
保持原持股比例不变而进行的相应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
断,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达晨财智增资扩股已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
同意,经过了审计和评估,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增资价格,交易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原已持有达
晨财智股权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在本次增资扩股中为保持原持股比例
不变而进行同比例出资。
独立董事:刘平春、朱德贞、刘海涛、徐莉萍
2016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