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参股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稽山")于2008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在各方条件成熟的前提下,会稽山尽快申请在国内资本市场IPO;为配合会稽山IPO,会稽山董事会同意聘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辅导机构和上市保荐人,聘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和验证机构,聘任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会稽山将在2008年3月10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会稽山最终能否完成上市目标取决于其IPO条件是否满足和能否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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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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