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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
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碎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彬先生、成燕青女士签署股
权收购协议议案》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吴彬先生、成燕青女士持有的义乌市启
育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启育)100%的股权,进而受让义乌欧
景国际幼儿园 100%的权益。吴彬先生、成燕青女士同意转让前述义乌启育及义
乌欧景国际幼儿园的全部权益。义乌启育及义乌欧景国际幼儿园的全部权益整体
估值 9,000 万,吴彬先生、成燕青女士承诺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目标资
产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将不低于 750
万元、800 万元及 850 万元。具体协议内容请查看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
收购协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交易事项,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