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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贤凯2007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日期:2008-02-26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贤凯2007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07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07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
    2007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07年度无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2007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亲自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的会议有: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
    3、亲自出席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4、无缺席情况、无授权委托出席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年内未对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在公司2007年3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进行金融产品投资,是利用自有资金且不超过6000万元,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且短期无较大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计划,此次投资品种为短期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等金融产品,风险低,安全性较好,且可随时变现。
    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监事会将对本次投资风险实施监控。
    3、该投资方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实事求是的负责态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4、本次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在公司2007年3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结余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双鹭药业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结余资金用途是基于市场和政策变化提出的,是公司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本次调整不改变原投资项目的实际内容和投资方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募集资金产生的预期效益。
    2、双鹭药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已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
    3、该议案系公司适应市场变化、避免盲目投资,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积极行为,体现了公司实事求是的负责态度,是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4、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结余资金用途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在公司2007年3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我们对于公司聘请该事务所为2007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四)在公司2007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新股申购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且不超过16,000万元,投资于一级市场上选择性地进行A股的新股申购,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在现阶段具有风险小,收益稳定的特点,可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及监事会将对本次投资的风险实施监控。
    3、该投资方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实事求是的负责态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4、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一致通过,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07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今年本人还重点关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问题的整改,以及北京市证监局和深交所关于公司治理整改建议的落实和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另外,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公司战略发展、研发项目立项等方面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更加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本人的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xiankaima857@msn.com。 
    独立董事:马贤凯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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