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股东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乐)《关于上海凤凰股
票大宗交易的告知函》。江苏美乐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
宗交易方式出售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股份合计 4,619,8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15%,交易均价为 42.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772.74 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苏美乐持有公司股份 48,579,2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8%,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43,959,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9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4,619,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美乐持有公司股份 43,959,4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3%,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43,959,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9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90 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
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