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展期对象:阜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展期金额:950.90 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展期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展期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二十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阜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展期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阜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阜阳首创”)提供委托贷款展期 950.90 万元人民币,贷款展期期
限为一年,贷款展期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本
次展期的委托贷款将用于阜阳首创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
委托贷款展期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阜阳首创成立于 2014 年 2 月;注册资本:5,6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任力;注册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河西路 606 号汇鑫水岸名苑滨河苑 5#楼 202 室;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的建设和运营,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及排放,污泥处理、
环保工程、维修安装。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阜阳首创经审计的总资产 19,334.80 万元,净资
产 5,600.00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 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阜阳首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3,774.22 万元,净资产 5,600.00 万元;2016
年 1—10 月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 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阜阳首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242,594.66
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