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首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2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五
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016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董事刘永政为议案七、八的关联董
事,对议案七、八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冯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衷心感谢冯涛先生自任
职财务总监以来对公司做出的重大贡献。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郝春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 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上浮 2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阜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
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阜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展期950.90万元人民币,贷款展期期限一年,贷款展期利率为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4,546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枣庄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枣庄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11,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
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展期3,300万元人民币,贷款展期期限一年,年利率为5.22%;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1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5.22%;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亿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9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意见。
   附:郝春梅女士简历
   郝春梅:女,45 岁,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首创(香港)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