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海化转债”赎回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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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27号通知核准,于2004年9月7日向社会公众发行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海化转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04年9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化转债,债券代码:125822。“海化转债”自2005年3月7日起开始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自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1月30日,公司股票(山东海化,代码:000822)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4.5元/股)的130%(即5.85元/股),满足了“海化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并分别于2月13日、2月14日、2月15日刊登了“海化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海化转债”于2008年2月14日起停止交易,于2008年2月18日停止转股,未转股的“海化转债”全部冻结,公司按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即105元/张,当期利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的“海化转债”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为104.78元/张)赎回了在2008年2月15日收盘后未转股的全部“海化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至2008年2月18日(“赎回日”)尚有110,700元“海化转债”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1,107张,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116,059.66元,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划入投资者的资金或保证金账户。
本次赎回的海化转债余额只占“海化转债”发行总额10亿元的0.01107%,没有对公司的资金使用造成影响。“海化转债”转股后,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了优化。由于海化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007度末的862,142,848股增加至895,091,926股,增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由于股本增加,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2007年度末至2008年2月18日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2007年12月31日) 变动原因
本次变动后(2008年2月18日)
股数 占总股本 可转债转股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 比例(%)
361,066,545 41.8801 361,066,545 40.3385
件的流通股
1、国家及国
361,048,878 41.8781 361,048,878 40.3365
有法人持股
2、高管股 17,666 0.0020 17,666 0.0020
二、无限售条
501,076,303 58.1199 32,949,079 534,025,382 59.6615
件的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862,142,848 100.0000 895,091,926 100.000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