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总经理的解聘、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郑煜曦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聘任曾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任)。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解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方健辉先生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值清 杜文君 邓梅希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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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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