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2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
11: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小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
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重组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根
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
次重组所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予以调减,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由不超过
131,500 万元修改为不超过 130,500 万元。涉及的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30,500 万元,根据发行价格 11.03 元/股
计算,公司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 118,313,686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5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
金对价。本次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公司拟向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寿非公开发行 119,220,305 股股份及支
付现金 131,500.00 万元购买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寿合计持有的武汉
帕太 100%股权,其中现金对价部分,以募集配套资金支付 130,500 万元,自有
资金支付 1,000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调整后本次交易发行股数
本次交易共计发行股份 237,533,991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
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规定,调减和取消配套融资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系调减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构成对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基于本次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同意公司与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批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大信
阅字[2016]第 3-00008 号《备考审阅报告》,并同意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