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3417 号]之反馈意见答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2月02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41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
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
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
开 披 露 ,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163417号]之反馈意见答复》。公司
将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