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
董事长张宏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当前国内资本市场宏观变化情况,结合监管部门指导意见,董事会审时
度势同意减少募投项目数量和资金投资额度,将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为如下所示: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投资额(万元) 入完成时间
1 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 9,058.75 9,058.75 12个月 公司
深圳新宏泽包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13.67 3,013.67 18个月
装有限公司
合 计 12,072.42 12,072.42 — —
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调整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调整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由于张宏清、孟
学和肖海兰三位关联董事需对调整事项回避表决,导致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
人数低于3人。根据公司章程第106条和115条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1
鉴于公司拟调整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有关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6月20日召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
关事项。具体事宜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2-2-2
【本页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之董事
签字页,无正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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