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2 月 16 日股票交易收市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凯迪生态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现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提议人:
28.47%
鉴于对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与所有股东共
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优化所有者权益结构,增强股票流动
提议理由:
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无 无 每 10 股转 20 股
分配总额 拟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64,797,747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0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公积金转
提示 增股本的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据进
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
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
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2015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成为我国规模最大、布局最广
的生物质发电企业;同时,获得了1,018.7万亩林地,对生物质能源
产业链起到稳定作用,也为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奠定基础。《生物质能
源产业十三五规划》发布后,生物质发电产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预期。
未来公司投入运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将持续稳定地保持在一个增长
水平,对公司未来业绩成长形成了有利的支撑。公司正在积极有效地
推进林业资产地整合,充分发掘林地资产在公司下一步“生态建设”、
“精准扶贫”、“森林碳汇”、“生物质燃料供应链”中的巨大经济
价值。
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生物质发电量实现了较好的增长,根据三季
报披露的数据来看,2016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1.85% 。公
司预计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9,000万
元–48,0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37% - 23.78%。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的2016年度业绩预告。2016年12月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41.76亿元,为生物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同时,有效改善了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整体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截止到目前,公司股本为19.65亿元,资本公积为77.16亿元,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资本公积金余额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鉴于对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2)报告期内预期可能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
大,占净利润的比例预期可能达到30%以上, 预计金额为2.5亿元左
右,具体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提议人、5%
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占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占总股
名称 变动股数(股) 总股本比 变动原因
量(股) 本比例(%)
例(%)
因未参与
阳光凯迪 公司非公
新能源集 开发行,持
0 559,293,123 37.11 28.47
团有限公 股数不变,
司 持股比例
被动减少
中国华电
因参与公
集团资本
200,000,000 200,000,000 0 10.18 司非公开
控股有限
发行
公司
华宝信托 因参与公
有限责任 107,526,881 107,526,881 0 5.47 司非公开
公司 发行
2、提议人、董监高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提议
人及董监高违反该项承诺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持股5%
以上的股东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因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未来6个月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内,
不存在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
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2016年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份解禁的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存在部分限售股份即将解禁的情况,
相关解除限售业务正在办理中,可上市流通日期还没有明确,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如下: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流
持有限售股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本的比例 通股本的
份数(股)
(%) 比例(%)
珠海钰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 20,202,020 1.03% 2.15
限合伙)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
2 39,393,939 2.00% 4.18
司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
3 30,303,030 1.54% 3.22
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229 号资产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荟誉金
4 30,303,030 1.54% 3.22
陵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 计 120,202,019 6.12% 12.77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的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
需待公司2016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收到提议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
《关于凯迪生态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及承诺》后,公司全体
董事参与讨论并一致同意上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提议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利
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3、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
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字盖章的提案原件及
相关承诺;
2、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3、董监高不减持承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