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19日,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商业物业资产的
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熠信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海
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购买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以8200万元
购买海航创新(原名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位于中国浦东新区世纪大
道1500号的东方大厦4楼整层总面积3769.84平方米的房屋2套,及其对应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买商业物业资产
的公告》(临2016-123号)。2016年11月10日,上海熠信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完成上述房
产的过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过户完成
的公告》(临2016-136号)
2016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公司所持投资性房地产位于上海浦东核心区域,区域内房地产价值不断提升,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比成本计量模式更能动态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且采用
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也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成熟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模式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模式,也可以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公司所持物业满足了以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条件(即“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
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
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为了更加客观
地反映该资产价值,公司拟将本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
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
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净残值率(%)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 20- 4.75-2.375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
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
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
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
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
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
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三)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因公司在2016年11月1日之前,未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故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公司将在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司所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相
关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 2016 年
度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具体影响数字将以审计数字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所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以公允价值模式对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合理、可行
的。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