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钢银电商与天津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
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钢银电商”)与天津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物产”)
于2016年12月16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合同,不构成法律责任和正式承诺,
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合作具体事项以各自有权部门批准后正
式签署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为准。公司最终能否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对公司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签订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钢银电商与天津物产于2016年12月16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
双方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将于2017年进行仓储、物流、
供应链生态及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的战略合作。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天津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
道188号1号楼1338号
法定代表人:高玉科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5日
经营范围:网络销售金属材料、铁矿石、铜精矿石、铝精矿石、
锌精矿石、铝土矿石、锰矿石、铬矿石、镍矿石、焦炭、化工产品(危
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建筑材料、木材、纸浆、橡塑制品、五
金产品、机械设备、成套设备、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仓
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装卸服务;供应链管理;商品包装服务;
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从事广告业务;会议
服务;商品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物产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
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
金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
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津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是专业从事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的大型现代化企业;乙方
拥有综合性钢铁电商交易平台成熟的在线现货代采体系和灵便的供
应链产品服务,能够为双方提供完善的集交易、仓储、物流、加工、
产品为一体的配套服务支持。现甲乙双方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
宗旨,将于2017年进行仓储、物流、供应链生态及电子商务等多个领
域的战略合作。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
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双方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
市场开拓。
(二)签约
甲乙双方在2017年度合作期限内,根据实际合作项目的开展,签
署相应书面协议或办理行政手续。本协议书及后续书面文件并列为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协议书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7
年12月31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由于目前尚无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公司尚无法预测此次
合作对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
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旨在发挥双方优势,天津物产是专业从
事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具有功能强大的云仓储管理
系统;公司则拥有综合性钢铁电商交易平台,成熟的在线现货代采体
系和灵便的供应链产品服务,此次框架合作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双方将在仓储、物流、供应链生态及电子商务等方面展开合
作,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共赢。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合同,不构成法律责任和正
式承诺,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
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的影响。如公司最终能与天津物产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协议,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 协议双方 协议名称 披 露 日 截至目前是否有实质性进
号 期 展
1 公司与中华 《 大 数 据 2013.11. 1、公司于2013年底获得了
人民共和国 战 略 合 作 20 国家统计局授予公司的
国家统计局 框架协议》 “国家统计局大数据合作
平台企业”奖牌。
2、目前,本公司按旬、月
度为国家统计局提供上海
钢联大宗商品价格指数
(MyBCIC)、大宗商品价
格走势和钢铁行业监测的
指标等数据。
2 公司与天津 《 系 列 金 2014.12. 201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
经济技术开 融 项 目 及 25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发区管理委 战 略 合 作 议,审议通
员会、俊安 框 架 协 议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中国)投 书》、《战 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
资有限公司 略 合 作 框 案 》 ( 公 告 编 号 :
架协议》 2015-004);2016年6月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
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
案 》 ( 公 告 编 号 :
2016-067),本次对外投
资项目终止,终止原因详
见上述公告。
3 公司与天津 《 区 域 总 2014.12. 201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
经济技术开 部 暨 运 营 25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发区管理委 结 算 中 心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员会 项目投资 资设立天津全资子公司的
合作框架 议案》,决定投资人民币 2
协议书》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
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钢银”),
并于2015年4月1日取得营
业执照。目前,公司已将
天 津 钢 银 100% 股 权 转 让
给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
4 钢银电商与 《 战 略 合 2015.12. 双方建立了稳定、良好的
欧浦智网股 作 框 架 协 18 业务支持和合作关系,保
份有限公司 议书》 持紧密的沟通交流。
5 钢银电商与 《战略合 2015.12. 广清所为钢银电商提供了
广州商品清 作协议》 18 丰富的金融配套支持,为
算中心股份 钢银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
有限公司 开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促
进钢银电商和平安银行在
金融产品上的深度合作。
6 钢银电商与 《 银 企 合 2015.12. 建设银行是钢银电商的结
中国建设银 作协议》 18 算行;为钢银电商提供授
行股份有限 信1.5亿元;为钢银电商提
公司上海宝 供系统支持,通过银企直
钢宝山支行 连,提高了平台用户的使
用效率,增强用户粘性。
7 中国银行股 《 银 企 合 2015.12. 中国银行为钢银电商的结
份有限公司 作协议》 18 算行;为钢银电商提供系
上海市宝山 统支持,通过银企直连,
支行 提高了平台用户的使用效
率,增强用户粘性。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
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
以上股东无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钢银电商与天津物产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