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华钼有限公司境外融资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华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钼”)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
6,000 万美元(约人民币 40,800 万元),为其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 17,000
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 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
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 12 月 16 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华钼有限公司境外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香港华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外分行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香港华钼的实际贷款可以根
据业务需要,在额度范围内提出计划报公司审批,公司将根据各家银行
的报价,选择综合融资成本最低的银行开展内保外贷业务。
本次担保属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港华钼成立于 1992 年,是公司控股的境外贸易公司,注册地为香
港湾仔,注册资本 500 万港币,主要经营钼及有色金属的贸易业务。目
前,公司持有其 80%股权,三湘金属贸易公司持有其 20%股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香港华钼资产总额 24,539 万元,净资产-1,999 万元,资
产负债率 108%。当前净资产为负的主要原因是 2010-2015 年度自产产品
出口和转口贸易库存货物计提减值形成,截止 2016 年 10 月存货减值准
备余额为 2,186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6,000 万美元(约人民币 40,8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按年签订担保协议,如需延期,提前一个月续签延期协
议,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 3 年。
保函手续费:不高于 0.075%
反担保情况: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
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香港华钼本次境外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继续发挥自
身品牌优势,巩固现有市场份额,并充分利用境外贸易融资的低成本优
势,开发除钼以外的其他产品贸易创新。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有效防范公司担
保风险。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本次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香港华钼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能保障其充分利用境外贸
易融资的低成本优势,发挥其贸易功能。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有效防范了公司的
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16,300 万元,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07%,无逾期担保,且全部是为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