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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1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惠盐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单位标准车辆
 摊销额的决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公司拟自2017年1月1日起,变更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盐公司)惠盐高速深圳段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项下单
 位标准车辆摊销额的会计估计。
     2、变更原因:
     根据本公司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的会计估计,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在
 进行摊销时,以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标准总车流量和收费公路的特
 许经营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的单位摊销额,然
 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标准车流量与单位摊销额摊销特许经营权无形资
 产。由于2015年2月1日政府回购盐田坳隧道取消其收费以及惠盐高速惠州
 段扩建通车等因素影响,惠盐高速交通流量预测数据与实际数据产生较大
 差异。2014年原评估的交通流量难以保证准确反映惠盐高速经营期限内总
 车流量情况。故惠盐公司委托了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交公路院)对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剩余经营期限内交通量进行预测分析,
根据其出具的交通流量预测报告,以2016年末惠盐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无
形资产净值为基础,根据中交公路院预测惠盐高速深圳段2017-2021年标
准车流总量,对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单位标准车辆摊销额进行调
整,并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摊销标准。
    3、变更前后会计估计对比:
     根据中交公路院交通量预测分析咨询报告,2016-2021年标准车流总
量为127,042,954辆,由于测算未来总标准车流量发生变化,特许经营无形
资产(按2015年末净值计算)的单位标准车辆摊销额相应变化:惠盐公司现
行的单位标准车辆摊销额为0.937元/辆,根据本次车流量预测结果计算的
单位标准车辆摊销额为0.781元/辆,减少0.156元/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采用未来适用
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
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惠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使公司2017年度营业成本(无形
资产摊销)减少3,643,078.15元,利润总额增加3,643,078.15元,所得税
费用增加910,769.54元,净利润增加2,732,308.6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1,821,539.07元,少数股东损益增加910,769.54元。
    以上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2017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和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均未超过10%。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惠盐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单位标准车辆摊销额的决议》,董事
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
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的方法更为合理,能够更
加客观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所采用的车流量预测数据符合目前惠
盐高速深圳段的实际情况和最佳估计,会计估计的变更合理,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相关会计估计变更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计估计
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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