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2 月 15 日,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何正宇先生、陈宇先生、陈春花女士、曹洲涛女士、何一名先生、
王红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谢石松先生、胡志勇先生、杨永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
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
在在公司任期超过6年的情况。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产生前,第三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正宇,男,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 年至 2015 年,任本公司总经理;
2006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何正宇先生担任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
程学院客座教授,曾获广东省专家局“外国专家”称号。何正宇先生是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通过 VTRON GROUP LIMITED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间接持股比例
为 9.1653%,与董事候选人何一名先生是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陈宇,男,1955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 VTRON INVESTMENT
LIMITED 和 VTRON GROUP LIMITED 董事。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全
面负责本公司营销管理工作。陈宇先生通过 VTRON GROUP LIMITED 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权,间接持股比例为 3.5664%,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陈春花,女,1964 年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
管理学院副院长、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常务副院长,广州市政府决策咨
询专家,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华油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非执行董事。陈春花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曹洲涛,女,1971 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中国注册
会计师。曾任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任华南理工大
学教师、威灵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洲涛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
何一名,男,1985 年出生,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花旗集
团投行部分析师、经理,曾任本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董事长助理。何一名先生
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小远先生是父子关系,与本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之一何正宇先生是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王红兵,男,1967 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学士、文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红缨教育创始人。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理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
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曾任北京红缨时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13
年至今任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16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王红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309,674 股,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石松,男,1963 年出生,法学博士,法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1991
年至 1996 年历任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武汉
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海南、广州、
长沙、深圳、厦门、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阳普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石松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胡志勇,男,1965 年出生,广州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
立董事。兼任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志勇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杨永福,男,1960 年出生,博士,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 年前,
任教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曾任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任教
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兼任中山大学广东决策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广州市经济学
会副会长。
杨永福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