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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16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永溢”)持有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11,250,000 股并将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限售期满时上市流通,占公司
总股本的 3.75%;浙江浙商长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
商长海”)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50,000 股并将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
限售期满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联创永溢拟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股份解除限
售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1,250,000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区间将相应进行调整;(2)浙商长海拟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
不超过 11,250,000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区间将相应进行调整。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分别
收到股东联创永溢和浙商长海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联创永溢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联创永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公司 7,500,000 股。2016 年 5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月 12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0,1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0,04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股本 100,050,000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00,150,000 股,联创永溢持有公司股份相应
变更为 11,25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联创永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50,000 股并将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限售期满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日,联创永溢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浙商长海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浙江浙商长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浙商长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公司 7,500,000 股。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0,1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0,04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股本 100,050,000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00,150,000 股,浙商长海持有公司股份相应
变更为 11,25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浙商长海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50,000 股并将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限售期满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日,浙商长海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联创永溢的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方式、原因等具
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新增的股份;
    (2)拟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不超过1,125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区间
将相应进行调整;
    (3)拟减持期间: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六个月内;
    (4)拟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
    (5)拟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联创永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联创永溢承诺:在锁定期满后,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
情况对所持公司股份做出相应减持安排;在不违背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预计在
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完毕全部股份;减持时,将通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联创永溢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
    (二)浙商长海的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方式、原因等具
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新增的股份;
    (2)拟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不超过1,125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区间
将相应进行调整;
    (3)拟减持期间: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六个月内;
    (4)拟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
    (5)拟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拟减持原因:自身发展需求。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浙商长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浙商长海承诺:在锁定期满后,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
情况对所持公司股份做出相应减持安排;在不违背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预计在
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完毕全部股份;减持时,将通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浙商长海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联创永溢和浙商长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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