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延缓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查验有关材料,对该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延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做出的调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辛茂荀 钱娟萍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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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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