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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1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3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1名,实参与董事 11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
网同日公告 2016-070)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融资租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2016-071
号)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
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采取分期
发行。每期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在完成
必要的发行手续后,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
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完成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核准或备案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
的限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
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
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具体用途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
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如若需要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
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上市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需要,为合法、高效、有序
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
的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
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
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以及各期发行规
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事项;
   2、办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及发行后的转让流通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
申请在证券交易所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以及
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4、选择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国家政策或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
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必
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出
适度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
关工作;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的要求采取有关偿债保障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 15 亿元(含)短期融资券。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采取分
期发行。完成注册后,每期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承销。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
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5、债券期限
    单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年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具体用
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
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担保方式
    本次短期融资券如若需要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24 个月。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
主要授权内容包括:
   (1)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本
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
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
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
期数以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事项;
   (2)制作、修改并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
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上报
或披露的文件);
   (3)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4)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
关行动。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10、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采取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完成注册后,
每期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
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主承销
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
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5年(含)。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
偿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担保方式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如若需要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的相关事宜,主要授权内容包括:
   (1)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本
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非公开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
期发行、发行期数以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事项;
   (2)制作、修改并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非公
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报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协议、
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上报或披露的文件);
   (3)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4)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
关行动。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10、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通知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2016-07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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